
根据晋江市日前下发的《晋江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各试点单位将根据公正、公开原则,对同种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罚款幅度较大的,应列明不同情况,分别确定一个相对固定的罚款数额、比例或倍数等。
试点工作在晋江市环保局、经济发展局、公安局、商务局、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药监局、行政执法局等13个单位进行,晋江市政府其他组成单位待试点单位开展一段时间以后,也将逐步推行该工作。试点工作从2008年5月下旬开始到8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