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时还好只是膝盖破了,要是屁股破了,我可就羞死人了。”直到昨天,晋江罗女士说起6月24日的事,还是有些愤愤不平。
当天在阳光路上逛街的罗女士,不小心将一枚硬币掉在了马路上,她赶忙蹲下准备捡起。就在这个时候,“嗤”的一声,自己牛仔裤的膝盖处破了。
阳光路上人群来来往往,罗女士脸“唰”的一下红了,抬眼看了看过往的人是否有将眼睛“扫”过来。发现没有引起太大关注后,她暗自庆幸了一番又生起了闷气。这裤子是22日以179元的价格购买的,24日是第一次穿出来逛街,怎么就坏了呢。
刚好所处的位置,与购买裤子的“骄傲名店”服装店很近,罗女士赶忙进了店内,向工作人员说明了情况,希望服装店能为自己换一件同样款式的裤子。
可店内的工作人员以“换货,没有小票不能受理”为由拒绝了罗女士。这样的说法让罗女士很生气:“裤子买回去了,难道我还将小票当宝一样收藏啊?你可以查一下当天的电脑记录啊!”几次协商都没有结果后,罗女士拨打12315投诉。
青阳工商所工作人员来到店内。店内工作人员还是说“没有小票,不能马上换货”,但同意将裤子寄回厂家鉴定是否是质量问题,并承诺7天内给罗女士一个明确的答复。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一定要把小票、发票等凭证保留好。”工商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如果权利受到侵害时,那都是保护自己权益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