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简称:金飞达 股票代码:002239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人作为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郁亮华先生的资料,我们基于独立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公司总经理王进飞先生的提名聘任郁亮华先生为财务总监,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其提名聘任程序合法;
2、拟任职人员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
3、董事会关于聘任郁亮华先生为财务总监的表决合法。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郁亮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张晏维 刘林青 窦 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