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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玛在福建签订首个员工集体合同

作者:     来源:石狮日报     日期::2008-07-27     点击:

  昨日上午,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徐德明在获悉沃尔玛晋江SM分店、泉州江滨北路分店工会代表职工与公司行政方成功签订集体合同文本后莅临泉州调研,并表示将以此为契机,努力把沃尔玛在泉州分店工会建设成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的样板。据悉,这是全球最大连锁零售商沃尔玛在华的100多家分公司中,在闽签订的首个员工集体合同。

  据介绍,两年时间里,沃尔玛工会完成了由“建工会”到“像工会”再到“是工会”的探索性转变;沃尔玛晋江SM分店、泉州江滨北路分店工会代表职工与公司行政方签订的集体合同文本,表明了沃尔玛工会已从建会走向建制。有关人士分析认为,沃尔玛此举值得石狮、晋江乃至福建省的商业企业借鉴。

  据了解,沃尔玛中国总部23日对外宣布,审核同意旗下的沃尔玛晋江SM分店、泉州江滨北路分店工会代表职工与公司行政方签订的集体合同文本,内容包括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带薪假期等。

  该集体合同明确规定了公司的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2008年公司全日制员工工资比2007年平均增长8%%,2009年全日制员工工资将比2008年平均增长8%%。(记者兰良增洪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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